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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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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2017.08.07

一切具體地名、公司、酒店、公寓等等皆為‘自創’,勿究。

“穗穗,鑰匙!”

“拿了!”

公寓房門關上, 甘卻松了一口氣, 重新窩進沙發看紀錄片。

她現在是:在北京天不怕地不怕, 就怕裴穗又沒帶鑰匙。

因為她們租住的這套公寓是老式公寓, 而且在十一樓,甘卻不敢乘電梯, 習慣晚歸的裴穗若是沒帶鑰匙, 她就得大半夜爬下去給她開門, 然後再爬個十一樓回來,特別累。

於是這幾天開始,她漸漸養成提醒她帶鑰匙的習慣, 這樣才能安心睡到天亮。

但她還是太天真了。

這次裴穗帶了鑰匙,卻在外頭惹了事。

換了睡衣靠在床頭看書的甘卻,十一點多時又接到了她的電話。

裴穗說自己在三裏屯格蘭酒吧, 出了點事, 讓她幫忙把她房間抽屜裏的一個手包給她送過去。

甘卻應著她,掛了電話之後心裏有點慌。

正在她房間裏幫她找手包, 電話又進來了。

這回電話那頭是裴穗的男朋友, 語氣很急, 問她能不能再給她帶件外套。

甘卻照例應下, 拿齊東西之後匆匆出門, 十分鐘後又氣喘籲籲地折回來。

“天吶、這記性!明天要、多吃幾個核桃!”

她自言自語,手忙腳亂地進房間換衣服,剛剛是穿著睡衣呢, 撒著腳丫子就想走了。

她跟裴穗這室友,倆人的相處模式一直是:平日裏相安無事,有事則互相幫助。

但這還是甘卻第一次感覺事兒有點大的時候,難免心裏著急,坐在出租車上也一直催司機快點再快點。

門鈴聲響了兩遍,床上的人一點都不想起身給來人開門。

於是當門開了時,映入於盡眼簾的,就是某人的一張冰霜臉。

“還沒睡醒呢?”他自動自覺地擠進去,“你這都睡了一整天了。”

“有事?”沒事的話他就可以逐客了。

“有啊,今晚有空嗎?跟我出去唄。”於盡知道他不可能再倒回床上去睡的,有人在的時候他絕對睡不著。

“去哪?”他說著就轉身進了臥室,還順帶拉上了門。

於盡不敢去拉開他的臥室門,在主廳裏拔高聲音說:“三裏屯,突然有點懷念百大DJ的場子。”

好一會兒過去,裏面壓根沒動靜,他懷疑那人真的破例跑回床上睡覺去了。

這間酒店的這一套房,幾乎成了他的固定住所之一,每回他來北京,必定是住在這裏。連同房內的一切裝飾擺設,似乎都被他改成了他的格調,簡約,冷清,質感,帶著北歐式的低調奢華。

於盡剛想擡手敲門,他就從裏面拉開了門,剛剛似乎在洗漱。

“我去趟太古裏。”

“那你不陪我去喝一杯了?”

“看心情。”

“這句話的意思多半就是沒可能了。”於盡聳了聳肩,就知道這人的脾性。

他沒理他,轉眼又進了更衣室。

出來時換掉了之前的休閑家居服,隨意套了件黑 T 和黑色牛仔長褲,閑適又顯年輕。

坐在沙發上的於盡盯著他看了幾秒,問:“你能不能換件衣服?”

“理由。”

“你這樣看著像未成年你知道嗎?”

長指輕撥額前碎發,他的表情一言難盡,“那我再去剃個光頭?有助於扮老。”

“你樂意……也行!”

“不是人人都像你這麽膚淺的,於盡,”他抽了張紙巾,邊擦著手邊轉身背對他,“不信你看我背影。”

“不好意思,您的背影依舊是未成年。”

“出去。”

“惱羞成怒了這是。”

…………

最後他換上純黑色襯衫,扣子一直扣到鎖骨上方,下擺束進皮帶裏。反袖式的衣袖被挽起到臂彎,露出小臂。

於盡說這樣看著勉強像個大人,再解兩顆扣子的話,會更像。

剛一說完就被他踹了幾腳。

張知道這些人一向愛調侃他的年齡,但也絕沒有‘未成年’那麽誇張。

衣著風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隨意改變一個人的外顯年齡。

大多數時候,他穿得休閑,偏愛純色系、極簡風,所以別人看著他還像個少年。

他還沒用晚餐,在酒店的餐廳拿了杯特調果醋,咬著吸管上了車。

倆人先去了太古裏,於盡也不知道他來這裏幹什麽,貌似也沒幹什麽,就是轉悠了一圈。

這人做事總讓人捉不準規律,看似隨意,往往在事後才讓人發現頗有深意。

“還上車不?”於盡給他打開車門。

張擡手看了眼腕表,神情不鹹不淡地上了車。

其實於盡還真不敢未經他同意就帶他去玩,在於盡的認知裏,他不是個生性愛玩的人,理智自持,酷似性冷淡,身上沒有中國二代圈裏的某些天然特征。

有些時候,他也想要看看這人有沒有沈淪的可能。

正是初秋,室外溫度不低,甘卻穿了條短熱褲、套了件淡粉秋裝外套就跑出來了。

在三裏屯這條酒吧街,想要找到裴穗說的那間格蘭酒吧,得把眼睛給看花。

她給裴穗打電話,接電話的是她男朋友。

他讓她站在原地,報個地址,他過來找她。

甘卻四處張望,把周圍能說的酒吧名都說了一遍,然後掛了電話站在原地等他,手裏抱著裴穗的外套,外套口袋裏裝著她的手包。

北京的夜生活其實也可以僅指三裏屯的夜生活,因為這一帶的娛樂場所占據了北京市娛樂場所總數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人潮不息,車若魚貫,流光溢彩,霓燈斑駁,都市的喧囂和躁動熱烈地搏動在此處。隔幾米就是一間酒吧,或大或小,常有社會名流出入,各種膚色的人也集中於此。

她站在這裏,稍不留神就會錯覺自己站在一條琉璃夢幻之街。

正出神呢,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

是裴穗的男朋友,她之前見過他,在公寓樓下,靠在車外面等裴穗。

“你來了呀,”甘卻把懷裏的東西一並交給他,“給!穗穗的手包在外套口袋裏。”

他唇間叼著煙,接過外套,“謝了。”

“那個、”見他轉身就要走,甘卻多問了一句,“穗穗她沒事吧?”

“沒大事,你回去吧。”

他拿著外套就走了,高大的背影看起來有點疲憊。

甘卻輕皺眉頭,每一次見這個人,她就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怪異感,好像哪個地方不太對勁一樣。

她覺得他跟裴穗不像是男女朋友。嗯,不太像。

從Elements Club出來,於盡上車之後,想了一會兒,深深地感慨:“是否我最近魅力值下降了?今晚格外不順。”

“我不認為你有‘魅力值’這東西。”

“………”於盡想在車內後視鏡瞪他一眼,但是車裏沒開燈,他只看見後座的一個輪廓剪影,背景是車後窗外的繁華街景。

坐在後座的人似乎靠著座位,他看不清他的眉目神情。跟這人同乘一輛車時,車裏總是習慣性不開燈。

“哎,張,”副駕上的於盡扭頭問後面的人,“你知道‘撿·屍’嗎?”

“我希望你說的不是我想的那樣,”他笑了一下,“未免太饑不擇食。”

他的笑聲充滿嘲諷,於盡翻了個白眼,“我知道你想的是‘奸·屍’,但是兩者讀音不同好嗎?”

“你怎麽不反省一下自己普通話的標準程度?”

“得得得,反正我發的音是第三聲,”於盡幹脆側轉身,整個人面向他,“‘撿·屍’就是把喝醉了的美女順手帶走,從不確定性中尋求刺激感。我以前覺得這游戲特低劣,但今晚突然想玩玩。”

“意思就是,你覺得自己今晚特低劣?”

“………”他被堵得沒話說,可心裏還是躍躍欲試的,“我們沿途回去的時候看能不能碰見那麽一兩個。”

“不用跟我說,我不參與。”張擡起手,長指搭在眉骨上,靠著車後座,閉目養神。

於盡轉過身去,不強求,這人就是走冷淡風,強求不得。

想到什麽,他又問後面的人:“那你不會嫌棄酒氣吧?不然先送你回酒店?”

“不用。”

“行,這麽好說話,看來我今晚流失的魅力值都回報在你身上了。”

張不搭理他,稍微搖下車窗,任初秋的晚風吹進來。

拂過面頰,風也食髓知味,吹亂他額前的碎發。

銀色賓利漸漸駛離三裏屯酒吧街,但還是喧鬧,燈光四溢。

司機沈默地開著車,於盡撐著下巴玩手機,時不時留意車窗外的街道。

後座左邊的人半擡著眼簾想事情,細長的睫毛遮擋住微風。

腳上穿著最簡單的平底小白鞋,甘卻雙手插在秋衣外套的口袋裏,邊往前走邊留神著打車。

這一帶似乎沒有出租車,公交車站在另一條街。

“這位看著挺特別。”於盡瞅見前面街邊的一個背影,長發自然垂下,小骨架身型,穿著隨意得像是從家裏溜出來的高中生,透著清恬和乖巧,莫名勾起他的興趣。

但是這姑娘看著沒醉呀。

他坐直了身子,讓司機在前面停一下,停車之前,還轉頭跟張說了句:“我猜這小美女鐵定是素面朝天的。”

果不其然,當他搖下車窗跟她打招呼,她側身看過來時,那張臉上粉黛未施。

跟三裏屯的夜生活氛圍格格不入。

“你需要幫助嗎?”甘卻稍彎了腰問車上的人,其實她也不知道該說什麽,就隨口禮貌地問了一句。

“沒,我是看你獨自在這裏晃了很久,是打不到車嗎?”於盡生了一副標準花花公子的皮囊,笑起來像狐貍。

“是呀,這一帶好難打車呀,”甘卻收緊被風吹開的外套衣襟,“但我剛剛在滴滴上叫了車。”

“這樣啊,”他故作思考了一下,說,“你住哪?不介意的話,我們可以送你一程。”

她似乎有點懷疑,站在車子旁邊看著他。

頂著她的目光,於盡在心裏罵娘:為什麽我要挑一個沒喝醉的姑娘呢?腦子絕對抽了。

他笑了笑:“別擔心,我們不是壞人。”

說出來後,他才覺得,勒個去,這特麽就是欲蓋彌彰啊!看來今天註定是情場失意的一天,把自己摔陰溝裏去了。

“我住左家莊,粒園公寓。”

在於盡嚴重懷疑自己的情商智商時,人姑娘突然松了口。

簡直和藹可親!不,清純動人!算了,反正可愛就對了。

“行,那上來吧,我們回凱逸酒店,正好順路。”前排沒座位了,於盡伸手到後面,給她打開車門。

甘卻說了聲“謝謝”,矮身往後面坐下,拉上車門。

她面容恬淡,從外套口袋裏拿出手機,握在手裏。

其實並不是毫無防備,只是那句話讓她沒由來地信任。

很久以前,有人坐在賭場石階上跟她說———「我不是壞人,你信嗎?」

信嗎?現在依然信。

雖然從另一方面來說,記憶裏憑空消失的那人,實在壞得不可理喻。

但她依然信。一並相信了所有說這句話的人。

而且…………

甘卻使勁嗅了嗅,閉上眼睛再嗅了嗅。

是記憶作祟,還是出現幻覺?

她吻到了熟悉的、遙遠的、好聞的青檸氣息。

若隱若現,浮在空氣中,令她鼻酸,且心酸。

再睜開眼,鼻翼周圍的青檸氣味還是縈繞著,甘卻低頭,壓下心中的幻覺,亮起手機屏幕。

手機屏幕一亮,眼角餘光才註意到旁邊還有個人。

甘卻側頭看了一眼,但是這車內沒開燈,她只看得見車窗邊的一個側臉輪廓,斑駁的街燈時而投射在那人的衣服上,轉瞬即逝。

“你是出來逛街的嗎?一個人?”副駕上的於盡開始找話題跟她聊。

“嗯?”甘卻回神,“我出來給朋友送點東西。”

“這樣啊,那怎麽沒跟朋友一起回去呢?女孩子獨自在街上亂逛,會被人撿走的哦。”

“撿走?”她抓了抓腦後的頭發,明顯是不太理解他話裏的意思。

於盡還想繼續循序漸進,手機突然收到一條新信息。

發件人:張;

內容:「這位不行。」

他扭頭去看後座斜對面的人,那人隱在暗處,只見剪影,不見眉眼神情。

於盡在短信上回他:「這姑娘身上沒酒氣吧,是別的什麽地方影響到你了麽?要不我們換個座位?」

靠著座位的人滑開手機屏幕,微弱的光亮映照在他臉上,額前碎發垂在眉眼間,指尖在薄薄的手機上快速敲下:「我故人。不行。」

發送之前,他輕眨了一下桃花眼,改了個字。

於是,於盡那邊收到的信息顯示是:「我的人。不行。」

他下巴差點沒掉下來,扭過頭去看後座的兩個人,眼神詫異,內心活動:操………

“怎麽啦?”盡管車內沒開燈,甘卻還是能感受到於盡的註視,有點不自在。

“你———”他剛想說點什麽,那人的短信又進來了。

張:「閉嘴,並且不準開燈。」

於盡一頭霧水,完全搞不清楚這是什麽狀況,但迫於他的威脅,只能乖乖轉移了話題。

“你住左家莊粒園公寓是吧?”他重新轉回自己的座位,當做什麽情況都不知道。

“是呀,前面一段就是了。”

“行,那等會在那停車。”

“好呀,非常感謝你,”甘卻眉開眼笑,補充了句,“你們是好人。”

於盡對她這句話不敢恭維,畢竟他一開始的心思並沒有好到哪裏去……

他低下頭給後座的人回信息:「少爺,這樣行不?」

張輕輕挑眉,收起手機,隱在暗處的唇畔微微勾起。

前面有一片霓燈格外明亮,他擡起長指,指尖輕揉眉側,看上去像是在養神,正好遮住側臉,霓燈掠過車窗時,旁邊的人依然看不清他半明半滅的面容。

甘卻確實朝他那邊瞄了幾眼,但車裏沒開燈,實在暗得很,她壓根看不見他臉龐,甚至連是男是女都不太確定。

車子在粒園公寓前停下,甘卻下車,站在副駕車窗旁,彎了腰向於盡道謝。

“不用客氣,小美女就該接受幫助。”於盡再一次笑得跟只狐貍一樣,但是座位背面立刻被人踹了一腳,震蕩感讓他收起狐貍笑。

甘卻眉眼彎彎地看著他們的車子離開,然後才轉身往公寓正門走去。

那雙隱在暗處的桃花眼,終於肆無忌憚地把視線投向後視鏡,捕捉到幾秒,她腳步輕快的身影。

其實當她彎腰跟於盡說第一句話的時候,他就認出了她。他也知道她在努力嗅什麽。

小傻子,長大了。

薄薄的手機被他拿在手裏轉來轉去,似無意識,似有所思。

心緒有點雜,有點亂,直覺告訴他:要慢點,再慢點,不要急,好好理清楚這是什麽感覺。

是偶遇,還是圍獵?

是可有可無,還是無可替代?

是僅僅不行,還是來日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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